2012年10月12日 星期五

101年司法特考四等執達員(全國第4名)考取經驗談/上榜心得-黃敬超


101年司法四等執達員(全國第4)考取經驗談/上榜心得-黃敬超
    今天放榜了,一個有人歡笑有人愁的日子,我懷著惴惴不安的心情,在榜單上尋覓著自己的名字,而心裏祈禱著,可以結束那一種人不堪其憂的生活。終於,在榜單上查到自己的姓名,深深地吐了一口氣,然後,竟不自覺地笑了起來。
    從志願役士官到房仲小弟,從鋁門窗工人到木工學徒,人生一路走來,並非順遂,安定的生活總似天邊的浮雲,遠望而不知如何親近。學歷只是空大畢業的我,在這個滿是研究生的時代,只能說是識字程度而已,而從事勞力工作,身形單薄,又無法勝任。也曾經翻過國考書籍,雖然都是國字,但完全摸不著頭緒,覺得根本就是天書,在這種情形下,要考上,不啻癡人說夢。幸運的是,在偶然 的機會裏,遇見康德文教機構,為我點燃一盞明燈,康德的老師更為我照亮未來。
     開始的時候,因為距離的關係,選擇的是DVD函授課程,每天有一定的時間上課,仔細的聽老師講解、說明書本的內容,講義上的文字就好像活了起來,很快地,能夠明白專有名詞的意義及用法,大致上瞭解法律是什麼。但有些問題,想破了頭,也不知道在問什麼,於是我參加了總復習的的面授的課程,在下課時間請教老師。老師們都非常樂意為同學解惑,回答也十分清楚,同學們都爭先恐後地向老師請教不懂的地方,每每下課時分,看見老師們不休息地回答同學們的問題,都讓人很感動,總覺得也該多讀個幾遍,才不負老師們的辛苦,但更多的是為了自己的將來。
    在法律的領域裏,讀了幾本書,雖然只是皮毛,也不及老師們的萬分之一,總算有一丁點的心得,就讓在下野人獻曝,自露其短:
一、綱舉目張
    法學,似乎很重視組織感,所以,在開始閱讀前,都得翻到目錄頁,看一看編章節名,在進入某一章節時,應先將大小標題先依序排列在章節首頁,每回都先看一次,再開始讀,法條的研讀也是如此,才不致於在法典的哪裏都不找到。這些都記起來,就讀了一半了。
二、法律即生活
    法律不是書上的死文字,而是生活中的常識,例如:小男女朋友之問發生的事,就是法律。老師們常用新聞的例子,來舉例,所以,學習中的我們,更要常拿法律來用,如此,才記得住,記得牢。
三、考題要熟
    不是要背答案,因為沒有答案可背。老師上課所教的內容,都有對應的考題,於是答案就在上課中。考試,不就是看題目,給答案嗎?
    胡亂的寫了一些沒品質的句子,見笑了,希望可以對大家有些微的幫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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